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庄严宣告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充分肯定了脱贫攻坚取得的伟大成绩,深刻阐述了伟大脱贫攻坚精神,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出了明确要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业农村工作需要竭尽全力在五个方面加大力度。
一、加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重点发展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这两类经营主体。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明确要突出发展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改革要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营造宽松良好的外部环境,实施农村发展、农业生产资金项目,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产业强镇、产业集群等要重点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对农业农村产业振兴发挥支柱作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集中精力,加大培育,加快发展。
二、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生产设施。
现代农业必然是设施化农业,需要尽量提高生产环节的可控度。特别是推广应用农业高新科技,建设高标准农田,完善现代农业生产体系,更离不开现代农业生产设施。发展现代农业的首要任务,应该是推进农业生产的设施化。这些设施,不仅是畜禽圈舍、粪污处理,蔬菜温棚、连栋温室,果园棚架、水肥一体化,还有粮食等大田作物的浅埋滴灌、大型喷灌、农机装备、收储设施以及农田基建等等。通过农业生产的设施化,不断增强农业生产的可控性,逐步实现农业“工业化”、农民“工人化”、农村城镇化,让农民干活穿工作服,回家洗完澡穿睡衣、出门参加活动穿礼服,成为新一代现代职业农民。
三、加大支持农业生产托管等社会化服务。
农业生产托管,是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前提下,小农户将农业生产中的耕、种、防、收、销等全部或部分产前、产中、产后环节委托给农业企业、合作社等服务主体完成。这是农户自种、土地流转之后的又一种生产经营方式,适合“大国小农”的国情农情,可以通过规模化服务实现规模经营,既能够解决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成本趋高、效益走底问题,也能够解决土地撂荒、粗放经营等问题,有效破解“谁来种地、怎样种地”难题,防止耕地流转后“非粮化”“非农化”。若是全程托管,使小农户粮食生产由“三指一掏”(对农机手一指这是我家的地收割,二指这是我家把粮拉回去,三指这是我老婆,老婆把钱给农机手一掏)的产品性生产,变为“二指一点”(一指这是我家的地收割,二指这是我家的粮,粮食收购商付钱老婆一点够不够)的商品性生产,到现在的“一签二分”(和农户把“保底分红”托管合同协议一签,收割前给农户预分一半保底收益,年底前把粮食销售或加工增值后扣除费用分配另一半保底收益和决分二次分红剩余受益)的产业性生产,让农民“一份地获三份利(土地保底、务工工资、二次返利)”。从各地开展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的实施绩效看,更加深刻地体会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极端重要性。服务主体通过生产托管,将小农户手中的“地”和专家手里的“技”有机结合,用“藏粮于服”使“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融为一体,进而增加播种面积、提高粮食单产、生产优质粮食,保障粮食安全。目前各地也在积极尝试果园托管、茶园托管、中药材托管以及畜禽代养托管等,非常有必要逐步改变农业生产支持方式,把扶持项目的补实物、购设备转变为补生产服务,让小农户种粮、务果、种菜只出力不掏钱,让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服务主体在为小农户开展生产托管等全程社会化、规模化服务中,实现规模经营,做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减少农机空耗、减少收运贮损失,既降本增效,还挣政府补助的钱,不断发展壮大,逐步实现对小农户生产经营的全覆盖。
四、加深农村集体资源资产“三变”改革。
陕西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第一阶段任务已经完成,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已普遍建立,但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任务还很重,才刚刚开始。“三变”(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正是在集体“产权清晰”前提下推进“流转顺畅”,依托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有力有效措施。面对陕西农村集体经济薄弱的现状,如何将“沉睡”的资源、资产变为有效资产,非常急迫,急需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学党史、学改革开放史,当时面对极度不发达、没有解决温饱等经济落后问题,邓小平指出“发展就是硬道理”。与南方发达地区相比,陕西省现在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水平,很像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落后模样。要改变薄弱状况,首先要加快发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拿出“不管黑猫白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的精神,放大胆子、放开手脚,抓住乡村振兴有利时机,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发展和监管的关系,为集体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先发展再规范,盘活利用包括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在内的资源资产,什么办法好就用什么办法加快发展。否则,会导致村干部由本来的不会发展、不敢发展,变为不愿发展、不想发展,让扶持资金“趴窝”。
五、加强“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乡村的有效治理,就没有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目前农村社会治安形势很好,扫黑除恶三年行动取得巨大成效,农村换届选举的一大批年富力强、有知识、有创劲的新的农村基层干部已经上任,但乡村治理仍是短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还有差距。河北省晋州市周家庄乡,是1958年由6个村建立的“人民公社”体制没有解体,始终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原则,把农业生产细分273个环节,同工同酬、定额管理、多奖减罚。农业生产分成10个生产队,种着10000多亩粮食,管理5500多亩果园、菜地,还有1260头的奶牛场,工业、商贸、资金互助、特色旅游同步发展。全乡实行两级管理一级核算,60多年来农民还是挣工分、分粮果瓜菜,年底分配现金,平均每人分2万多元,人均纯收入2.63万元。村集体花4个多亿建设新村,每年支出3700多万元给村民办12项福利,从幼儿园到高中上学免费,每天有校车接送。农民钱不少挣,生活没有压力,幸福祥和,乡村治理非常有效。荣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文明乡镇”,干部廉洁奉公,几十年来没有一起刑事案件,没有一个上访的,展现的是经济繁荣、安居乐业、和谐稳定的现代农业农村美妙画卷,看到了集体经济组织的希望,增强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信心,体会到乡村治理有效对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性。应创建国家、省、市三级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示范县和国家、省、市、县四级示范村镇,把发展乡村产业、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壮大集体经济等等,与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紧密结合,打组合拳,加快建设党组织领导的自治、德治、法制相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文明美丽、和谐幸福的现代化新农村。
作者:张旭锋(系陕西省农业农村厅总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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