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会同有关单位印发了《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关于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核心内容是针对稻谷、小麦、玉米这三大粮食作物开展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前期主要在6个省的产粮大县开展试点,这次要逐步扩大到13个粮食主产省份的所有产粮大县。今年首先要覆盖粮食主产省份大约60%的产粮大县(500个)。到明年,将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覆盖到13个粮食主产省份里面的全部产粮大县。其中,完全成本保险覆盖农业生产的总成本,包括了直接物化成本、土地和人工成本,主要功能是弥补主要自然灾害、重大病虫害等导致的损失。种植收入保险主要是覆盖农业种植收入因为价格、产量波动而导致的损失。
在回答本报记者关于《通知》为什么强调扩大政策“实施”范围问题时,财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方面,前期试点时,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取得了非常好的成效,而且受到了广大农户的欢迎,因此各个省要求政策扩面的呼声很高。所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扩大这项政策实施范围。另一方面,现在也能扩大实施范围。首先扩大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符合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阶段和实际,这两种保险覆盖的是三大主要粮食作物,从它覆盖的品种、范围和现在的保障程度,都能达到种植收入的80%左右,基本上能够满足我们现阶段保障粮食安全的基本需要。它有保障水平高和面向全体农户的优势,基本可以做到让投保农户旱涝保收。同时,它也和我们国家的财政支持能力相适应。因此,这次扩大了政策的实施范围,把短期试点的政策推广到覆盖粮食农业主产省份的产粮大县的全体农户。
据介绍,这两种保险的保障水平最高都可以达到相应品种种植收入的80%。中央和地方财政对投保农户实施保费补贴,在省级财政补贴不低于25%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中西部以及东北地区补贴45%,对东部地区补贴35%。同时要求承保机构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厘定保险费率,反映经营成本的综合费用率不高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