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征集第三批全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部署要求,2019年以来,农业农村部连续征集遴选了两批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典型案例并结集出版推介,为广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发展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为进一步总结推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先进经验,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特征集第三批全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典型案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案例主题
(一)农民合作社典型案例
案例要清晰具体阐述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的治理结构、内部监督机制、交易量(额)兼顾资源要素的盈余分配方式,厘清相关主体间的组织关系、产权关系、运营关系和利益关系。主题包括以下6个方面:
1.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司。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为满足延伸产业链条、集聚资源要素、提高经营效益、扩大交易规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需要,以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名义依法向公司等企业投资,出资设立、收购或入股公司,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
2.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以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组建农民合作社,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统一服务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3.党支部领办农民合作社。受村党支部委托,村支书或村委会委员领办农民合作社,利用村党支部的政治优势和组织动员优势,将村内资源要素和分散经营的农民组织起来,依托农民合作社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4.农民合作社开展联合合作。重点突出联合合作的具体运行管理机制、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包括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即三个以上农民合作社依法自愿出资设立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开展跨区域、跨行业的横向联合,进行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整合,提高市场竞争力;开展社企对接,即农民合作社与企业等社会力量共建农业综合服务平台,参与农业服务供给;农民合作社合并,即两个及以上农民合作社订立合并协议,采取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的方式,合并为一个更大规模的农民合作社,扩大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
5.农民合作社内强素质外强能力。农民合作社秉持现代经营管理理念,积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使用财务、社务管理软件,提高经营服务效率。引进职业经理人,探索内部决策权与经营权分离。推行绿色生产方式,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为稳粮保供做出突出贡献。丰富成员出资方式,强化全体成员出资意识,密切与农户成员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联结机制。
6.农民合作社参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农民合作社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农村生活性服务业、乡村传统特色产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乡村建筑业、乡村环保产业、乡村文化产业等。农民合作社探索创建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公共服务。
(二)家庭农场典型案例
案例要清晰具体阐述家庭农场的创办主体构成、雇工数量、生产劳动特色、经营管理模式、经济产出效益、财务收支管理、与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协作关系,体现家庭农场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经验做法,主题包括以下3个方面:
1.增强农业生产能力。家庭农场立足当地实际,根据市场需求,开展种植、养殖或种养结合的农业生产经营,应用先进技术、实施标准化生产,实现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的最优化。
2.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家庭农场坚持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的发展方向,注重农产品质量安全,执行生产操作规程,树立品牌营销意识,加强与其他主体的联合合作,实现可持续发展。
3.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家庭农场注重发挥农业多种功能,探索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伸农业产业链、价值链,提升市场竞争能力、抵御风险能力和创新发展能力。
二、遴选程序
(一)组织征集。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案例报送工作,推荐的案例要主题聚焦、特色突出、深入详实,避免泛泛而谈、面面俱到。案例要求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语言表述流畅,每个案例字数不超过3000字,内容包括主体基本情况、具体做法、发展成效、经验启示,并辅以图表和照片原图。
(二)省级推荐。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把关案例质量,每省份可推荐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典型案例各2—3个,并于7月6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典型案例材料电子版(电子文档名称为“推荐顺序号+省份名称+主体名称+主题类型”)请发送至zyhzc@agri.gov.cn。
(三)专家评审。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对有关案例涉及主体进行信用信息核查。
(四)发布推介。农业农村部将对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发布推介。
三、成果应用
农业农村部印发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典型案例集,并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推广。
联系人: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合作经济处 李政良
电话:010-59193128
电子邮箱:zyhzc@agri.gov.cn
附件: 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典型案例申报汇总表.png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1年6月15日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