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推进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专家在决策咨询、技术指导、培训交流、审核评价等方面的支撑服务作用,经研究,我部决定成立农业农村部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专家指导组(以下简称“专家指导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专家指导组由农机化行业以及相关科研院校、技术推广体系、产业技术体系的有关专家组成(名单见附件),设组长1名、副组长若干名。专家指导组下设秘书处,并按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棉花、油菜、花生、大豆和甘蔗等农作物分别设立专业组,每个专业组分别由7—9位专家组成,实行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
专家指导组成员实行聘任制,聘期5年,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成员调整。
二、主要职责
(一)决策咨询。跟踪分析全国水稻等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存在问题和发展趋势,及时提供相关研究报告,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参与编制与全程机械化相关的发展规划、可研报告、技术规程、作业标准等工作。
(二)技术指导。深入农作物优势产区开展专题调研,探索总结一系列分作物、分区域的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指导地方推进全程机械化发展、创建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
(三)培训交流。编印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资料,并协助开展有关管理人员、技术推广人员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训工作;分作物、分区域组织开展全程机械化技术研讨交流与现场演示等活动。
(四)审核评价。参与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的现场测评、材料审核和综合评价等工作。
(五)承办农业农村部委托的全程机械化有关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专家指导组在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指导下开展工作,秘书处设在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专家指导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副组长负责牵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各专业组的组长、秘书长负责制定本组的年度工作方案、组织专业组成员开展相关活动等。各成员服从组长及专业组安排,结合各自专业特长开展工作,按时提交相关报告。
专家指导组秘书处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起草、编印专家指导组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调研报告、工作简报等,做好组织会议、调研活动等其他日常工作,协调督促各专业组落实年度工作方案。
请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积极支持专家指导组工作,各有关单位要为本单位专家参加相关活动提供良好条件,切实发挥专家指导组推进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智力支撑作用。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1年5月28日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