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粮食生产无人农场建设,促进粮食生产数字化、智能化、无人化发展,结合实际情况,上海市拟先行推进2万亩粮食生产无人农场试点建设,并组织制定了《上海市粮食生产无人农场建设奖补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据悉,对成功创建设粮食生产无人农场的经营主体,按照通过市级验收的建设面积,市级财政给予每1000亩70万元的奖补,鼓励区级财政加大奖补力度。
“十四五”期间,上海市将重点聚焦十三个绿色田园先行片区,采取梯次推进、重点突破的方式,因地制宜推进10万亩粮食生产无人农场建设,实现全国性标杆引领示范。为加快推进粮食无人农场建设,实现粮食生产由机械化向智能化迈进,上海市市在嘉定区和松江区先行推进2万亩试点建设。
奖补对象为嘉定区、松江区成功创建粮食生产无人农场的粮食生产合作社、农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或其他经营主体。资金来源由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安排。
无人农场是指采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机器人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通过对农场设施、装备、机械等远程控制或智能装备与机器人的自主决策、自主作业,完成所有农场生产、管理任务的一种全天候、全过程、全空间的无人化生产模式。
结合当前技术发展现状,上海市粮食生产无人农场建设应符合如下条件:一是单个无人农场建设面积应不少于1000亩;二是完成相应亩数的农田改造,主要包括对农田下坡道进行改造,下坡角度不大于15°,以及增加必要的过田埂,以适宜农机自动下田、自动转场的条件。鼓励开展农田提质升级,试点配置粮田智慧化控制设备。三是新增或改造必要的无人化智能设备,改造是指在不改变农机原有主体结构和功能的前提下,通过加装无人驾驶速度、方向等控制系统,作业控制系统以及无人驾驶传感器如测距雷达、角度传感器等,对现有的耕、种、管、收农业机械进行无人驾驶智能化改造,以实现安全高效的无人化、智能化农机生产作业。其中,现有拖拉机由于主机电控化程度较低,如暂时无法实现全无人化改装,可采用辅助驾驶改装的方式,减轻操作强度、提升作业精度。新增或改造数量应结合生产实际需求,每1000亩粮食生产无人农场原则上应配置智能拖拉机3台、配置智能插秧机、穴直播机或无人驾驶航空器等种植机械3台、配置智能喷杆喷雾机或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共计2台、配置智能联合收割机2台。